《杭州市工程总承包项目计价指引》昨起正式施行
安全文明施工更有保障了,投标报价参考更精细了
杭州日报讯 全市工程总承包项目计价行为有了更新、更精细的指引。
记者从杭州市建委、市招标造价中心了解到,从昨日起,《杭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计价指引》(以下简称《计价指引》)正式实施,对EPC工程总承包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计价行为作出了进一步明确规范。
所谓EPC工程总承包模式,是将项目设计、采购以及施工融于一体的项目建设与管理模式。“这种模式能够更好地降低成本、缩短建设周期、保证工程质量。”市建委、市招标造价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近年来国家大力推进EPC工程总承包模式,杭州作为全国试点城市也陆续出台了相关政策文件规范指导工程总承包的发展,如2021年3月发布并实施《杭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总承包项目计价办法(暂行)》(以下简称《计价办法》),对解决工程价款确定、工程计价管控及竣工结算等各类计价问题发挥积极作用。
为切实做好2021年11月发布的《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计价规则(2018版)》贯彻落实及与《计价办法》的衔接工作,市建委、市招标造价中心结合杭州实际,印发了《杭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计价指引》。
据介绍,《计价指引》对《计价办法》进行了补充与修订。如修改了工程总承包项目的费用组成,原《计价办法》合同价格构成中的暂估价和暂列金额两项费用不再单列;调整了工程总承包项目投标报价原则,统一了不同专业的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报价下限要求,即不得低于投标报价中工程费用1.5%的计算值,同时修改了安全文明施工费预付款下限,即用于做好工地安全防护、文明施工的费用占比和预付款占比得到提升。
对投标单位来说,最大的改变和利好在于,明确了招标控制价的公布要求,并新增固定可调价格要素调差方式。《计价指引》明确发包人公布招标控制价时,应同时公布包含综合单价分析表的招标控制价的费用构成明细及编制期,招标控制价不视为要求承包人实施的实际或准确的工程量及工作内容,仅作为投标报价参考;明确我市工程总承包项目因市场波动引起的价格变化,除可采用省计价规则提供的综合造价指数法和要素价格指数两种指数法调整外,新增固定可调价格要素调差方式,即按招标文件明确的固定可调价格要素数量及种类进行计算,为发承包双方确认相关费用提供多种选择。
“EPC招标时采用的是初期图纸,和最终施工图纸可能存在较大差别,如果投标报价风险考虑不全,可能会引发承包方纠纷,影响工程实施质量。”市建委、市招标造价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计价指引》要求发包人公布招标控制价的费用构成明细及编制期,等于为投标企业报价提供了更多参考,有利于提高报价的精确性;新增固定可调价格要素调差方式,为发承包双方提供了更多计算价差方法,更好地保障了工程项目顺利实施。
目前,EPC总承包模式正逐渐成为杭州建筑企业实现降本增效、转型升级的重要选择。“接下来,我们还将同步推出杭州工程总承包合同专用条件示范文本,规范发承包双方的签约行为。”市建委相关负责人表示,省市已陆续出台了相关政策文件来规范指导工程总承包的发展,各参建主体应进一步转变传统施工总承包管理思路,明确各主体造价管理责任,充分发挥EPC总承包模式的优势,推动杭州市建筑业的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