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地暂停受理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审批业务

多地暂停受理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审批业务

近日,为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7号《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有关要求,近日,辽宁、山东、河南、湖南、贵州等多地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相继印发通知,就依法依规做好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审批相关业务作出安排。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审批有关事宜的通知

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审批有关事宜的通知

西藏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审批有关事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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