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住建厅发布《关于开展2022年度全省建筑市场监督检查有关工作的通知》
一、监督检查内容:
(一)资质资格监管。
(二)建筑市场行为检查。
(三)劳务用工管理。
(四)保证金缴存情况。
二、监督检查安排:
(一)检查项目。按照“双随机、一公开”方式,随机抽查市级在建工程项目不少于3个,其中政府投资项目不少于2个、房地产开发项目1个;县(市)级(不少于1个县)在建工程项目2个,其中政府投资项目1个、房地产开发项目1个。风险较大房地产开发企业项目应查尽查,重点检查工程款结算与支付及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
(二)时间安排。自2022年5月下旬起,各市组织自查;2022年7月上旬,省厅组织联合督查,8月底结束。督查组成员从省厅专家库随机抽取,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关于开展2022年度全省建筑市场监督检查有关工作的通知
建市函〔2022〕441号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城乡建设局),广德市、宿松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根据安徽省商事制度改革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做好 2022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皖商改联办〔2022〕1号)、《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随机抽查事项清单(2022 年版)》和《2022 年度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建稽函〔2022〕187号)要求,现就开展2022年度全省建筑市场监督检查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监督检查内容
(一)资质资格监管。各市、省直管县(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施工、监理)检查情况。
(二)建筑市场行为检查。建设单位是否依法履行法定建设程序,是否存在违法发包行为,是否落实施工过程结算制度,是否按月拨付工资性工程款。施工单位是否存在转包、违法分包、挂靠等违法行为;监理单位是否对施工单位及其项目管理人员资质资格、工资性工程款(劳务费)进行审核;施工现场是否按招标文件或合同约定要求配备项目经理、总监等关键岗位管理人员及其生物识别考勤、履职情况等。
(三)劳务用工管理。施工单位是否配备劳资专管员,专管员是否依规履行用工管理职责;用人单位是否与建筑工人签订劳动合同;施工总承包单位是否建立建筑工人实名制花名册、考勤表、工资表等台账,是否实行生物识别考勤,是否依法开立、使用、撤销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是否按月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是否进行维权公示等;分包单位是否签订协议委托施工总承包单位通过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发放工资。
(四)保证金缴存情况。四项保证金的收款单位是否依法依规收取并按规定退还,是否存在强制收取现金保证金等问题;建设单位是否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施工总承包单位是否缴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保证金的收款单位落实银行保函、商业保险等方式替代现金形式保证金情况,是否存在拒绝接受保函问题。
二、监督检查安排
(一)检查项目。按照“双随机、一公开”方式,随机抽查市级在建工程项目不少于3个,其中政府投资项目不少于2个、房地产开发项目1个;县(市)级(不少于1个县)在建工程项目2个,其中政府投资项目1个、房地产开发项目1个。风险较大房地产开发企业项目应查尽查,重点检查工程款结算与支付及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
(二)时间安排。自2022年5月下旬起,各市组织自查;2022年7月上旬,省厅组织联合督查,8月底结束。督查组成员从省厅专家库随机抽取,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要根据本地区本部门工作实际,制定工作方案,明确专人负责。受检项目均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规泄露检查信息。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认真抓好整改落实,确保检查效果。检查相关情况将纳入省人社厅牵头的农民工工作绩效评价。
(二)各单位重点检查投诉较多、质量和安全问题突出的在建项目。检查结束后10日内,形成书面监督检查自查报告报送我厅建筑市场监管处。
(三)各单位应在检查完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将检查结果录入安徽省事中事后综合监管平台,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安徽)向社全公开。涉及违法违规的,予以通报并在安徽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公开。涉及其他部门的,及时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请各单位于2022年5月31日前将“双随机、一公开”联络员名单反馈厅建筑市场监管处。
联系人员:程跃东 电话(传真):0551-62871925
邮 箱:ahshce@163.com
附件:1.受检工程基本情况表
2.建设单位检查表
3.各方主体项目现场须提供材料清单
4.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分包)单位检查表
5.监理单位检查表
2022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