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弹新规范:测点将由16个减为12个!
正文
新回弹规范:测点由16个减为12个,JGJ/T 23新版《回弹法检测混凝土抗压强度技术规程》发布征求意见稿
根据我部标准定额司《关于开展<装配式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等4项标准编制工作的函》(建司局函标〔2021〕36号),陕西省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等单位起草了行业标准《回弹法检测混凝土抗压强度技术规程(征求意见稿)》(见附件)。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电子邮箱:15209269119@163.com。
2.通信地址: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环城西路北段272号;邮政编码:710082。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4年2月26日。
附件:回弹法检测混凝土抗压强度技术规程(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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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2024年1月18日 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
1. 本次修订增加了H550回弹仪的相关要求,解决了普通混凝土仪不能检测高强混凝土的困境。并增加了M225型回弹仪在质量为1.05Kg钢砧上的率定要求;
2.回弹仪弹击超过2000次进行保养修改为6000次;
3.测区面积修改为0.09㎡;
4.明确了按照批量检测时,不得少于《混凝土结构现场检测技术标准》GB/T 50784规定的最小抽检数量;
5.原规范规定“取芯修正应取6个公称直径宜为100mm的芯样”,本次修订增加了“直径小于100的小直径芯样数量不应少于9个”的规定;
6.对回弹仪适用范围进行了规定:“M225型回弹仪用于检测强度等级C10~C60的混凝土构件,H550型回弹仪用于检测强度等级C60~C80的混凝土构件”;
7.每侧区读数由原规范的16个修改为12个;
8.对碳化深度平均值的计算进行了细化,并明确当>6.0 mm时,取=6.0 mm;
9.对龄期小于一年的构件进行强度检测时,当碳化深度值超过表4.3.3的限值要求时,宜采取表中对应的碳化深度值限值;
10.新规范对检测面的选择进行了细化和明确,规定了非泵送混凝土构件检测面的选择顺序,并明确了现浇板类泵送混凝土应选择混凝土的浇筑底面;
11.新规范修订了测区回弹测点数量及计算方式,由原来的每个测区16个回弹值修改为“12个回弹值,剔除1个最大值和1个最小值”;
12.统一测强曲线抗压强度检测范围由(10.0~60.0)MPa 修改为:(10.0~80.0)MPa ;
13.统一测强曲线龄期由(14~1000)d修改为:(14~1800)d;
14.原规范的泵送混凝土测区换算表修订为:泵送混凝土底面向上测区强度换算表和泵送混凝土侧面水平测区强度换算表;
15.增加了“泵送高强混凝土测区强度换算表”
以下为规程征求意见稿部分内容:
4.2 回弹值测量
4.2.1 M225型回弹仪用于检测强度等级C10~C60的混凝土构件,H550型回弹仪用于检测强度等级C60~C80的混凝土构件。
4.2.2 测量回弹值时,回弹仪的轴线应始终垂直于混凝土检测面,并应缓慢施压、准确读数、快速复位。
4.2.3 每一测区应读取12个回弹值,每一测点的回弹值读数应精确至1。测点宜在测区范围内均匀分布,相邻两测点的净距离不宜小于20mm;测点距外露钢筋、预埋件的距离不宜小于30mm;测点不应在气孔或外露石子上,同一测点应只弹击一次。
4.3 碳化深度值测量与计算
4.3.1 应在有代表性的回弹测区上测量碳化深度值,测点数不应少于构件测区数的30%且不少于3个并分布于不同测区。当测区碳化深度值极差大于2.0mm时,应在每一测区分别测量碳化深度值。
4.3.2 碳化深度值的测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可采用工具在测区表面形成直径约15mm的孔洞,其深度应大于混凝土的碳化深度;
2 应清除孔洞中的粉末和碎屑,且不得用水擦洗;
3 应采用浓度为1%~2%的酚酞酒精溶液滴在孔洞内壁的边缘处,当已碳化与未碳化界线清晰时,采用专用测量仪器测量已碳化与未碳化混凝土交界面到混凝土表面的垂直距离。
4 每个测点应连续测量3次,取3次测量结果的平均值作为该测区碳化深度值,精确至0.25mm。
5 当测区碳化深度值的极差不大于2.0mm时,以测区碳化深度平均值为构件所有测区的碳化深度值,按公式(4.3.2-1)计算:
6 当测区碳化深度值的极差大于2.0mm时,测区强度换算值应采用该测区对应的碳化深度值进行计算。
4.3.3 对于龄期小于一年的混凝土构件进行强度检测时,当平均碳化深度值(dm)超过表4.3.3的碳化深度值限值要求时,宜采取表4.3.3中对应的碳化深度值限值,也可采用本规程第4.1.6条进行修正。
表4.3.3碳化深度值限值
原文地址:https://www.mohurd.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