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5月21日四川省考面试题(监狱系统)
材料:
2019年12月10日,广州市方圆实验小学一年级5班的刘妍老师因学生违反纪律,以班规为由让刘某的女儿等5名违纪学生跑10圈,从视频的监控显示,刘某的女儿当天跑跑走走停停共完成9圈,放学后由刘某接走。走的时候,刘某的女儿完全正常,没有任何不适。随后,刘某在微博上发帖,说自己的女儿遭到体罚吐血、凌晨2点被老师威胁殴打,一时间整个媒体舆论纷纷指向了这位老师。
2019年的12月12日,学校暂停了这位老师的班主任职务,并对其进行全校通报批评,免去其学科组长职务等处理。
令人啼笑皆非的是,广州白云公安5月31日凌晨的通报中,发帖人刘某承认其女儿遭体罚吐血等是为了扩大影响而故意编造的谎言。11月20日上午,白云区法院对被告人刘某寻衅滋事案进行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以寻衅滋事罪判处刘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
第1题:
请谈谈你对材料中事件的看法。
第2题:
刘某造谣中伤他人事件公布后,网络上开始对他及其家人进行语言暴力攻击,因承受不了舆论压力,刘某有了轻生的想法。作为刘某的管教狱警,你会怎么办?
第3题:
为全面提升大学生的法律意识,你单位计划联合高校组织一场法治宣传活动,交由你负责,你会怎么组织?
第1题解析与参考答案:
审题重点
本题属于社会现象题。材料介绍了家长造谣女儿遭老师体罚吐血的事件,要求考生谈看法,事件本身具有负面倾向,考生可以对事件相关主体的行为展开分析,进而提出后续的处理建议。具体结合题目分析如下:
审题点:“请谈谈你对材料中事件的看法”
虽然本题题干只有短短的一句话,但是需要我们全面了解材料内容,理解“材料中事件”,因此,我们首先来对材料内容进行回顾:
材料共三段,第一段主要介绍了事件发生的经过,事情发生在广州市方圆实验小学,一年级的刘妍老师对5名违纪学生采取了“跑10圈”的惩罚措施,这一行为与教师的教育惩戒权相关,根据教育部2021年起实施的《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教师可以通过
“点名批评、做口头或者书面检讨、增加额外教学或者班级公益服务任务、一节课堂教学时间内的教室内站立、课后教导等”方式来对违规违纪较轻微的学生实施教育惩戒行为(其他较重的教育惩戒行为仅适用于小学高年级学生),参照这一规定,刘妍老师让一年级的小学生罚跑10圈的惩戒显得有些重了,校方和家长可以对教师的惩戒措施提出批评,与老师共同协调,把握好“度”的问题。从刘某女儿“走走停停”、“完全正常”等表现来看,刘妍老师的惩戒措施并未对学生的健康造成实质影响,然而刘某事后没有与教师进行理性沟通,却通过微博发帖的形式称老师“威胁殴打”学生至学生“吐血”,引发了强烈的社会舆论影响,是捏造事实、损害他人名誉的体现,对刘妍老师的权益和社会公共秩序造成了严重的影响。
第二段介绍了校方对此事的处理决定,对于前述事件,学校在两天后就迅速做出了暂停班主任职务、全校通报批评、免去学科组长职务等处理决定,虽然体现了维护学生权益、平息公共舆论的倾向,但对事件的真相缺乏调查意识,一味将错误归咎于教师,实际上增加了教师实行惩戒权的阻碍,激化了教师与家长之间就教育惩戒权所产生的矛盾,让教师“不敢管”学生,也对刘妍老师的名誉和工作造成了进一步的损害。
第三段是司法机关对这件事的处理结果,也让事件出现了“反转”,时隔几个月,刘某承认了自己为扩大影响而编造谎言的事实,公安机关对此进行了通报,人民法院也以寻衅滋事罪对刘某作出了判决。寻衅滋事罪主要针对的是破坏社会公共秩序的行为,刘某捏造不实言论,并在网络上广泛发帖,在网络空间内引发了舆情事件,该判决结果不仅强调了在网上发布不实言论的后果,更提示广大网友、学校领导等主体要擦亮双眼,以事实为依据。
综上,事件中教师和家长的行为都不值得提倡,学校也没有尽到妥善的监管义务。之所以会出现材料中的事件,一是教师惩戒权存在问题,二是家长缺乏基本的法律意识,三是学校未充分发挥监管职能。为了能够妥善处理题干事件,让社会各界从中吸取教训,各地教育部门、学校可以对教师的惩戒权进行规范,制定细化的文件;司法机关可以加强对同类案件的关注,以案释法,充分发挥法律的指引、教育作用;广大网友和当事人也需实事求是、谨慎发言。
故本题的作答思路可为:首先,明确表态,对事件当事人的做法表示否定;其次,全面分析,分别对刘妍老师、刘某的行为进行评价,分析事件背后的原因;再次,做法建议,从教育部门、学校、司法机关等主体角度阐述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