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BCG621]梧州临港经济区标准厂房建设项目北侧边坡治理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 梧州临港经济区标准厂房建设项目北侧边坡治理工程 | 项目招标编号 | e4504002831002676001001 | ||||
招标人 | 梧州临港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 ||||||
建设单位 | 梧州临港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 ||||||
代建单位(如有) | / | ||||||
招标类别 | ?委托招标□自行招标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邀请招标 |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西真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建设规模 |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梧州市藤县塘步镇六坊村,南广铁路k322+640~k323+095段南侧三条山体自然冲沟上游,梧州市治金新材料基地规划横二路北侧、梧州临港经济区标准厂房建设项目北侧。主要建设内容为高边坡支挡防护工程,建设边坡长约467m,边坡高50~65m,并配套建设边坡系统排水设施。 | ||||||
开标时间 | 2024年7月3日9时30分 | 开标地点 | 梧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梧州市政府采购中心)第六开标室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4年7月4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2024年7月9日 | ||||
拟中标人 | 中铁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非联合体) | 联合体 | 牵头人:/ | ||||
成员单位:/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中铁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 | ||||
单位资质 | 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甲级 | ||||||
投标报价 | 6435865.60元 | ||||||
工期 | 6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工程质量符合国家工程验收标准的合格等级标准。特殊要求:严格执行《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规范地质灾害治理项目施工图设计变更和验收的通知》(桂自然资办【2020】280号) | ||||
项目经理 | 谢昌远(注册编号:津1122018201900566;身份证号:411524******071118)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丁海艳(证书编号:津建安c2(2020)0041374;身份证号:372928******25176x)
钟传强(证书编号:津建安c2(2014)0038807;身份证号:132436******280010) 闫须行(证书编号:津建安c2(2010)0021671;身份证号:130529******112613) |
||||||
投标所用加分业绩 | 1、朔黄铁路2020年第四批大中修工程公开招标第001标段高路堑护坡综合整治1标
2、朔黄铁路2019年第一批大中修工程公开招标第001标段高路堑护坡综合整治1标 3、朔黄铁路公司2018第一批工务专业大中修工程 |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中化地质河南局集团有限公司 | |||||
单位资质 | 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甲级 | ||||||
投标报价 | 6455526.14元 | ||||||
工期 | 6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符合国家工程验收标准的合格等级标准 | ||||
项目经理 | 许来慧(注册编号:豫241141456794;身份证号:411421******291664)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夏旭东(证书编号:豫建安c(2013)0126917;身份证号:413026******152135) | ||||||
投标所用加分业绩 | 1、德保县百矿铝业西北侧山体危岩应急治理工程 | ||||||
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明达海洋工程有限公司 | |||||
单位资质 | 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甲级 | ||||||
投标报价 | 6403244.73元 | ||||||
工期 | 6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达到国家工程验收标准的合格等级标准 | ||||
项目经理 | 王东发(注册编号:京211192073714;身份证号:130802******201839)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高行文(证书编号:京建安c2(2016)0228404;身份证号:132402******271257) | ||||||
投标所用加分业绩 | 1、7处责任主体灭失矿山迹地综合治理项目施工 | ||||||
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其依据 | 无 | ||||||
其他公示内容(如有) | 无 | ||||||
公示媒介 | 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梧州)网站上发布。 | ||||||
异议和投诉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向投诉受理部门提出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 ||||||
投诉受理部门 | 梧州市自然资源局 | 投诉受理电话 | 0774-6029203 |
阅读剩余
版权声明:
作者:四川志合星辉
链接:https://www.bzxzku.com/45700.html
文章版权归作者所有,未经允许请勿转载。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