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BCG800]灵山县教育新区供水安装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 灵山县教育新区供水安装工程 | 招标项目编号 | e4507002846006748 | ||
招标人 | 灵山县宏创城市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 ||||
建设单位 | 灵山县宏创城市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 ||||
代建单位(如有) | |||||
招标类别 | 委托招标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西大通建设监理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 ||||
结构类型及规模 | 灵山县教育新区供水安装工程,破除现状人行道路面及恢复,破除现状与人行道相交沥青混凝土路面及恢复,安装k9级衬环氧树脂球墨铸铁管及砌筑井,消火栓等。 | ||||
开标时间 | 2024年06月21日 | 开标地点 | 开标1室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4年06月24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2024年06月27日 | ||
预中标人 | 广东引江建设有限公司(非联合体) | 联合体 | 牵头人:/ | ||
成员单位:/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东引江建设有限公司 | ||
单位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 ||||
投标总价 | 伍佰零伍万柒仟叁佰壹拾肆元叁角玖分(5057314.39元) | ||||
工期 | 18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项目经理 | 肖登华;注册编号:粤1422015201620029;身份证号:422403********001x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张欢(身份证号:510525********5121)【全部拟投入专职安全员】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金洲建设有限公司 | |||
单位资质 | 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二级;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二级;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河湖整治工程专业承包二级。 | ||||
投标总价 | 伍佰零伍万玖仟贰佰肆拾壹元捌角捌分(5059241.88元) | ||||
工期 | 18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项目经理 | 邓桂华;注册编号:桂1452018201901512;身份证号:450881********4173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邓艳艳(身份证号:452826********156x)【全部拟投入专职安全员】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大正建设有限公司 | |||
单位资质 | 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起重设备实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公路路基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二级。 | ||||
投标总价 | 伍佰零伍万玖仟肆佰玖拾陆元贰角陆分(5059496.26元) | ||||
工期 | 18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项目经理 | 毛福黎;注册编号:桂1452021202201634;身份证号:450324********2215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刘玮(身份证号:450324********5830)【全部拟投入专职安全员】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 | ||||
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依据 | 无 | ||||
其他公示内容(如有) | 无 | ||||
公示媒介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tb.gxi.gov.cn:9000、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钦州) http://ggzy.jgswj.gxzf.gov.cn/qzggzy网站上发布。 | ||||
异议和投诉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向投诉受理部门提出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 ||||
投诉受理部门 | 灵山县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站 | 投诉受理电话 | 0777-6513235 | ||
一式5份。其中:招标人2份、招标代理单位1份、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1份、交易中心1份。 | |||||
备注:1、以上身份证号在公示时应隐藏中间部分数字。 | |||||
2. 中标候选人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招标人应当在公示中标候选人时公开中标候选人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 |||||
3. 中标候选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时公开中标候选人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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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四川志合星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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