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5144-2006《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
正文
前言 本标准的3.7、4.1、4.2.1、4.2.2.1、4.2.2.3、4.3、4.4、4.5、4.6.7、4.7.4、4.8、5.2.1、5.2.4、5.3.1、5.4.1、5.5.2、5.6.1、5.6.2、6.3.3.2、7.1、7.2、7.3、7.3.1、7.3.2、7.4、8.3.3、8.5.1、10.6 b)、10.8e)、10.9、11.1为推荐性的,其余为强制性的。
本标准代替GB5144—1994《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
本标准参考了ISO 7752-3:1993《起重机 控制 布置和特性 第3部分:塔式起重机》、ISO 11660-1:1999《起重机 通道、护板和限制装置 第1部分:总则》、ISO 11660-3:1999《起重机 通道、护板和限制装置 第3部分:塔式起重机》的有关内容。
本标准与GB5144—1994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增加对自升式塔机顶升加节、频繁拆装的起重臂的连接、结构件正常工作年限及主要结构件可追溯的永久标志等要求;
——采用有关国际标准的部分内容;
——调整部分条款为推荐性。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提出。本标准由全国起重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北京建筑机械化研究院、长沙建设机械研究院、四川建设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建筑工程机械厂、上海宝达工程机械有限公司、重庆大江信达股份有限公司工程机械厂、湖南湘潭江麓建筑机械有限公司、广西建工集团建筑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江苏省正兴建设机械有限公司、上海市建设机械检测中心、北京中建正和建筑机械施工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虞洪、许武全、何振础、易明、魏吉祥、童明军、王福国、付剑雄、胡浪、杨道华、史洪泉、杨定平、钱进。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 5144—1985、GB 5144—19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