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住建厅:关于延续房建与市政工程图审机构有效期的通知

关于延续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施工图审查机构有效期的通知
宁建(消)发〔2023〕1号

各市(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审批服务管理局,宁东管委会建设和交通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决策部署,保证我区施工图审查工作有序开展,根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和《宁夏回族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决定将《关于调整全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审查机构名录的通知》(宁建(消)发〔2021〕12号)等公布的全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审查机构有效期统一延至2023年12月31日。

各施工图审查机构要严格执行国家和自治区关于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的规定,落实数字化审图要求,严把质量标准;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依法履职,加强对施工图审查工作的监管,加大对施工图审查机构市场质量行为的检查和处理力度,推动勘察设计和施工图审查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附件:全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审查机构名录

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3年1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原文地址:https://jst.nx.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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