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月11日贵州省黔东南州直事业单位面试题
第1题:
最高人民法院出台高空抛物规定,最高可按杀人罪论处,引发群众热议,对这种现象你怎么看?
第2题:
单位要邀请消防队的消防人员对单位进行一次消防知识培训,领导交给你组织,你怎么组织?
第3题:
如今厕所革命取得了大部分的成功,但有小部分的厕所只能看不能用,对于这种情况,你有什么建议?
第1题解析与参考答案:
审题重点
本道题属于社会现象题。题干的核心话题是高空抛物会受到刑法规制。由此可见,这是一个正面的社会现象,我们可以考虑分析积极意义以及完善举措等相关内容。具体如何作答,接下来结合题干剖析:
审题点1:“最高人民法院出台高空抛物规定,最高可按杀人罪论处”
高空抛物行为大家都不陌生,因此作为最高审判机关的最高人民法院出台了关于高空抛物的规定,这明显是一个积极的、正面的社会现象。我们可以开头表明自己对这一规定的支持。
随后,我们可以再思考一下,为何要肯定这一规定呢?其积极意义体现在何处呢?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高空抛物规定,涉及高空抛物行为人以及群众,因此我们可从最高人民法院、高空抛物行为人以及群众的角度展开说明。从最高人民法院的角度看,这彰显了最高人民法院整治高空抛物的决心;从高空抛物行为人的角度看,规定可以形成有效震慑;从群众角度看,规定可以保障群众的利益。这就是我们熟悉的主体分析法。
审题点2:“引发群众热议”
这一规定为何引发群众热议?一般而言,对一个现象有讨论,大家的观点会涉及赞同或者反对。审题点1已经分析了积极意义,接下来就可以简单分析下保留意见,即部分人可能不认同这一规定,担心过于严厉。从社会现实看,这一群人会有,但是应该是少数。虽然是少数,我们也需要重视,也就是说,我们要通过行动,让大家更好的理解规定。如何才能推进落实呢?最高人民法院刚出台一项规定,得让法官等相关人士首先掌握,所以,最高人民法院应当精确解读规定;接着,法官等相关人士就可以根据规定,做好规范适用,确保司法公正。最后,针对公众的意见,我们再来进行深入的宣传和引导,从思想上引导大家拒绝高空抛物。这就是我们熟悉的流程分析。
因此,本道题的答题思路是:首先,开门见山表明支持态度;其次,从最高人民法院、高空抛物行为人、群众等角度阐明积极意义,再次,用不同声音作为过渡;最后,从精确解读规定、规范适用规定、广泛宣传引导等方面说明推进举措。
参考答案
看到这一规定,我的内心很受触动,也非常支持最高人民法院的做法。毕竟之前我经常在新闻报道中看到高空抛物造成损害的案件。在我看来,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这项规定,其积极意义不容忽视。
第一,彰显整治决心。高空抛物是一种违法行为,被称为“城市毒瘤”。在法院受理的案件中,高空抛物所占的比例也不小。作为我国最高审判机关,最高人民法院出台关于高空抛物的规定,体现出其关注社会现实,整治高空抛物行为的决心,同时也为法院审理案件提供了有效指引。
第二,形成有力震慑。这一新出台的规定,有一项内容特别亮眼,即:为伤害、杀害特定人员实施故意从高空抛弃物品行为的,依照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众所周知,故意伤害罪和故意杀人罪的刑罚较重,最高人民法院作此规定,可以强有力地震慑高空抛物行为人,让他们心生胆怯,不敢实施高空抛物行为。
第三,保障群众利益。高空抛物行为人扔的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