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7月9日下午云南省直面试真题
第1题:
结合你所报考的岗位谈谈你的优势和不足?
第2题:
雁过留声,人过留名,结合个人经历谈谈理解?
第3题:
你经常参加单位的文体活动,有些同事认为你不务正业,爱表现,你怎么办?
第4题:
群众上访,认为你单位工作人员之前接待上访时有问题,并围攻工作人员,你怎么处理?
第5题:
司法系统组织阳光司法展览,还要邀请其他单位领导,知名学者,媒体等,你怎么组织?
第1题解析与参考答案:
审题重点
本题属于自我认知题目。主要考察你自身能力与岗位的匹配程度,让考官更加直观地了解你。在作答这种题目的时候,首先需要注意的是必须要结合岗位,不能撇开岗位空谈自己的优势与不足,谈的优势必须是岗位所需要的;其次,需要注意优势和不足都要谈,但要懂得扬长避短,多谈优势,结合具体事件谈细致谈具体,少谈不足,谈一些无足轻重的问题,千万不要给自己挖坑。在整个作答结构上,可以先简单说明自己报考岗位的性质或者重要意义,其次分别阐述自己的优势与不足,最后简单谈一谈如何弥补不足。接下来我们结合这道题目进行详细分析:
审题点1:“结合你所报考的岗位”
说明答题一定要针对自己报考的岗位,但是只要说明岗位类别,比如法检类\乡镇类\税务系统\窗口部门等等,注意不要暴露个人信息,把具体哪个职位说出来。
审题点2:“谈谈你的优势和不足”
优势和不足要结合岗位来谈,比如针对法检类岗位来说优势可以谈到基础扎实、认真严谨,这对于工作而言是非常重要的;乡镇类可以谈谈自己能吃苦,有耐心;税务系统可以谈谈自己对于税法知识非常了解;窗口部门多与群众打交道,可以说自己善于交流\亲和力强等等。而不足我们可以谈一些无伤大雅的问题,比如缺乏经验,这对于刚准备进入公务员队伍的我们来说只是暂时的问题,可以在以后的工作实践中快速积累起来。
“金无足赤,人无完人”。对于我们谈到的优势和不足,我们要懂得扬长避短。在最后简单谈一谈如何让好的更好,如何对不好的予以改正。
参考答案
我报考的岗位是法检岗位,法检作为我国重要的司法体系组成部分,有利于保障我国法律权威,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其重要性不言而喻。
对于这样一个岗位,我认为我的优势主要有以下两个方面:
一方面,扎实的专业知识。我在大学期间主修法律专业,对于刑法、民法、行政法、诉讼法等各种主要法律的法条法理,有比较系统和全面的了解掌握。在校期间我多次获得奖学金,多次参加与专业相关的辩论、演讲活动并取得优异成绩。在平时,我对于与法律相关的社会热点问题也非常关注,如“聂树斌案”、“呼格吉勒图案”等,培养了独立思考的能力和扎实的法律素养。
另一方面,良好的做事习惯。每项工作之前,我都会提前规划,借助Excel表格、日程提示等新型软件工具,有条不紊做出安排。并且在具体处理手头事务的时候,坚守原则、认真严谨,工作结束后我也会及时总结经验教训。当然,我认为现阶段,自己还存在很多不足之处:
第一,缺乏实践经验。在学习的过程中,我更多地专注于书本,而对于现实情况的了解和法律知识的实际应用,把握还不足,在处理具体事务的时候不够成熟。
第二,对弱势群体存在同情心理。由于缺乏法律实务和社会经验,对于一些问题的思考往往会带入个人感情,主要是在面对一些法律与情理的矛盾冲突时,会对弱势群体存在同情心,可能会影响自己做出理性和客观的评判。
在未来的工作中,我会进一步发挥自己的优势,不断充实专业知识,保持良好的工作习惯。同时,针对自己的不足,我也会积极加强自我锻炼,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充实自身实践经验,使得理论知识与实际工作能够得以结合。更重要的是,我会时刻审视自己的不足,面对情与理的冲突,充分做到一个法律人应该有的客观和公正,避免带入自己主观的情绪,保障法律的威严,使得自身工作能够经得起法律的检验,经得起时间的检验。
第2题解析与参考答案:
审题重点
本题是一道综合分析题目,要求你结合个人经历来谈谈对“雁过留声,人过留名”这句话的理解。在作答的过程中,我们要注意三方面的问题:首先,答题重心仍然是对这一观点的综合分析。为了避免过于抽象,可以适当使用举例论证和道理论证的方法。其次,在分析的过程中一定要紧密结合个人经历。可以选择举自己的例子来证明这一观点,也可以谈自己看到的或者听过的例子来证明这一观点,都是属于个人经历的范畴。最后,不要全程只做分析,我们分析的最终目的还是用相关的启示来指导我们今后的工作和生活。所以最好在答题的收尾部分联系自身谈谈怎么做。这样一来,就比较完整了。具体如何展开,请看下面的详细分析。
审题点1:“雁过留声,人过留名”
这句话是什么意思呢?实际上拆开来看就很好理解了,意思就是大雁飞过留下声音,人们经过留下名字。听到这句话,能让我们联想到臧克家的一句名言:“有的人活着,却已经死了;有的人死了,却还活着”。如果人存在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