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4月14日下午辽宁省考面试真题

第1题:
奉献与权利的关系,如果过多奉献的话会影响到权利的行使,如果使用权利的话就不会奉献,请问这种情况你怎么权衡。
第2题:
清明祭祀是为了祭奠家人,但是近年来常会发生火灾,影响群众的财产安全和救灾人员的生命,请问这种情况如何改善。
第3题:
你是公检法的工作人员,正在询问一个当事人,这时当事人的家属冲进来大吵大闹,请问你如何处理。
第1题解析与参考答案:
审题重点
审题点1:“奉献和权利的关系”
这句话给出来本题要讨论的核心内容,即奉献和权利。二者并不是对立的,权利和奉献实际上是内在相通的,我们在审题过程中应该充分认识到这一点,给答题定下基调。
审题点2:“过多奉献的话会影响到权利的行使”“使用权利的话就不会奉献”
这句话把奉献与权利,一些错误的观点在这里进行了详细的阐述。第一种观点是,弘扬奉献精神就会弱化权利意识;第二种观点,权利侵蚀了奉献精神,最终会使人成为利己主义者。这种把权利意识和奉献精神对立起来的观点,不仅误解了权利意识的性质和内涵,也低估了奉献精神的力量。因此两种观点都有问题,我们要进行分别反驳。
审题点3:“请问这种情况你怎么权衡”
题目的设问是如何权衡关系,这就更加倾向于做法而不是原因等分析,在回答这道题的过程中,我们需要压缩部分分析的内容,更多的篇幅放在自我启发上,结合自身,谈谈应该如何权衡奉献和权利。
参考答案
题目当中认为,弘扬奉献就会弱化权利,使用权利就不会奉献,这种观点,不仅误解了权利的性质和内涵,也低估了奉献的力量。中国早就有推己及人、成己达人和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古训,揭示人与人之间相处的规则,因此,奉献和权利是并行不悖、相互促进的两个概念。
首先,权利是奉献的思想基础。在权利意识下,个体能深刻感受到自身是受到集体保护的一员,感受到与整个集体休戚相关的关系,继而自觉产生对集体的认同和反馈集体、回报社会、爱国奉献的情感。
其次,权利保证奉献可操作、可持续。奉献虽然倡导付出,鼓励人们构筑精神高地,但也尊重人们维护自身权利的要求。权利要求人们在享受他人奉献所带来便利的同时,不能对他人的权利视而不见。
再次,权利与奉献内在相通,并不是使用权利就不会奉献。权利并不回避责任和义务,而是以积极的姿态去界定责任和承担义务。权利可以为奉献注入法治元素,奉献可以为权利提供道德滋养,两者在思想上能够相得益彰。
因此,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我们要正确认识权利和奉献的关系,以奉献引导权利意识,以权利保障奉献精神,把提高权利意识和发扬奉献精神结合起来,实现法安天下与德润人心同行并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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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