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2月18日四川省面试真题
8月30日中午12点过,家住成都麓山国际社区的邓女士下楼到超市买东西,顺便将家中6个月大的金毛带出门溜,赶时间的她并未拴牵引绳。就在超市门口,活泼的小金毛摇着尾巴朝一名小孩跑去,“狗狗一边跑我一边追着把它喊回来,同时还大声对小朋友身边的家属喊,狗狗不会咬人。”女子称,自己还没追上狗,便看见小朋友的爷爷朝狗狗的肚子狠狠踹了一脚。
邓女士见狗被踹,上前理论,双方随后发生肢体冲突。邓女士称,对方一家三口将其打伤,并造成全身多处伤口,“尤其是脸,已经一半毁容了,我还是一个主持人,靠脸吃饭,如果好不了,今后都做不了工作”。
9月1日,成都商报客户端记者了解到,就此事,当事双方目前正在派出所调解,事件性质等均在取证调查中,尚无定论。同时,对方代表律师表示,将配合调查,根据警方的调查结果进行调解、赔偿等处理。协商过程中,邓女士表示,自己在公共场所遛狗,并没有拴牵引绳,确实做得不对,对此她表示歉意。但对方因此踢狗,同时辱骂自己、甚至动手打人她觉得确实不应该。
根据《成都市养犬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养犬人携犬出户,应当将犬只装入犬笼、犬袋或者由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使用犬绳牵领;避让老年人、残疾人、孕妇和儿童及其他行人;及时制止犬吠和攻击行人的行为。
第1题:
对这个事情,谈谈你的看法。
第2题:
争执现场市民围观起哄,假如你是社区工作人员,你怎么办?
第3题:
假如你是派出所民警,和动物监察所合作宣传文明养犬活动,你会如何做好宣传?
第1题解析与参考答案:
审题重点
这是一道典型的社会现象类题目。对于“遛狗引发冲突”这一事件,可以先进行总体的评价,谈一谈自己的感受,然后从多个角度分析事件发生的原因并提出有效对策。
接下来我们对这道题目进行详细分析。
审题点1:“将家中6个月大的金毛带出门溜,赶时间的她并未拴牵引绳”
这是事件发生的根本原因。金毛属于大型犬类,而犬类作为具有攻击性的动物,很容易引起行人的恐慌甚至对行人造成伤害。因此,无论如何在遛狗时都要做好安全防范措施,不能疏忽。
审题点2:“自己还没追上狗,便看见小朋友的爷爷朝狗狗的肚子狠狠踹了一脚”
这是事件发生的直接原因。老人的举动是出于对孩子的保护,其心情是可以理解的,但这一行为却并不理智:一方面,这样做有可能激怒原本温顺的金毛犬,引发其攻击行为;另一方面,这样的做法势必引起金毛犬主人的不满,引发冲突。
审题点3:“邓女士见狗被踹,上前理论,双方随后发生肢体冲突。对方一家三口将其打伤,并造成全身多处伤口”
冲突双方都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一方面,邓女士的宠物狗已经引起了路人的恐慌,而自己对宠物的关心明显高于对路人的关心,自认会让对方感到不满;另一方面,对邓女士的人身伤害则更是违犯了法律规定。
审题点4:“根据《成都市养犬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养犬人携犬出户,应当将犬只装入犬笼、犬袋或者由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使用犬绳牵领;避让老年人、残疾人、孕妇和儿童及其他行人;及时制止犬吠和攻击行人的行为”
成都市已经对养犬行为进行了明确规定,邓女士的行为显然与此不符,这说明邓女士的法律意识和公德意识比较淡薄,更深层次反映了法律规定执行不到位的问题,这就需要我们在分析原因、提出对策时从法制宣传、监督执行等角度予以充分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