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27日山东省临沂市高新区公开选聘工作人员笔试(纪委岗)

一、案例分析。请根据题目要求作答
(一)
第一题
材料:
       近期,某县纪检监察部门通过多个渠道以及部分干部群众举报了解到该县谋局党组存在管党治党不力、财务管理混乱、个别领导干部违法违纪等问题,县纪检监察部门成立调查小组,通过与该局中层以上干部谈话,没有发现任何有价值的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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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请问下一步该怎么开展工作。(25分)
(二)
第二题
材料1:
       随着全面从严治党不断深入,干部权力的“紧箍咒”越来越紧,一些干部不能适应发展新理念新形势,在工作中变得手足无措、谨小慎微,一种新的懒政怠政现象悄然而生。怕担责不干事成为当前不少基层干部反映的突出问题。为了不断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的激情和活力,中央部署了“建立容错纠错机制,宽容干部在工作中特别是改革创新中的失误”,全国各地也相继出台有关实施办法。
       如何对待工作中的失误和问题,我们党在长期的革命、建设、改革过程中有着重要的理论和实践经验,其中一个重要的经验就是,一旦出现失误,能够及时改正错误,挽回损失。从一些地方的容错纠错的规定来看,“容错”和“纠错”存在着不平衡的现象,比如有些文件规定一味地讲“容错”,但对“纠错”缺乏文字的解释,没有将容错和纠错有机地统一起来,倘若工作中有失误,就会出现不断“交学费学习”的现象,不利于党员干部及时纠错改错,也不利于促进干部成长和事业的发展。有些干部甚至对容错纠错的合法性和正当性产生怀疑,认为既然是“错”,就不存在“容”的问题,显然是将“错”等同于违法违纪行为。

       也有一些办法,从规定上来看,不难发现规定比较宽泛,具有较大的弹性解释空间,存在极大的认定自由裁量空间,容易导致容错免责的边界和尺度难以把握。
材料2:
         “容错”不代表我们要放任错误,任错误盛行,鼓助干事不是鼓励“胡来”、鼓励“折腾”。要让干部“想干事”,“干成事”,建立容错机制的同时更应建立纠错机制,纠错不只是追究责任,而是当工作中可能出现了偏差、失误时,及时纠正,避免放任错误导致事态升级,造成更大的损失。纠错不仅是保护干部,也是挽回损失,化解社会矛盾的必要手段。任何人、任何政策都不可能先知先觉、不犯错误,若要避免全局性、长期性的政策失误,只有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主动、积极地去“防错纠错”。对工作中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对普遍存在的共性问题,及时掌握动态,有针对性地教育引导,完善制度机制,及时纠正干部在干事创业中出现的问题和错误,最大限度避免和减少错误的发生。决策过程中,要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凡“三重一大”事项的拍板定案,都要加强调研论证、集体研究讨论、科学民主决断,及时发现解决问题、纠正党员干部行为上的偏差。
       在干部干事创业过程中,加强日常监督、常态巡察和跟踪复查,有效清除出错误隐患。对于那些“撸起袖子加油干”的创新干事“试错干部”,要及时进行面对面谈心谈话。多在政治、工作、生活上给予关爱,了解个人思想情况,化解心理顾虑。让他们始终心怀感恩,竭诚奉献。对于已经查明可以“容错免以工部个要通过谈话、提醒、反馈等方式,对问题产生的源头、过程及后果进行深刻反思。督促干部分析问题、找准原因、及时补救,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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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1:高新区要建立容错纠错机制,你认为哪些事项应纳入容错纠错机制范畴?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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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2:结合纪检监察工作实际,谈谈如何落实容错纠错机制?25分。
二、议论文写作。请根据题目要求作答
(三)
第三题
材料: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鲜明指出全面从严治党再出发的目标、方向和重点,发出“取得全面从严治党更大战略性成果,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动员令,赋予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新使命、新内涵、新遵循。纪检监察机关作为党的政治机关和专责机关,应牢牢把握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定斗争信心、增强斗争本领、激发斗争锐气,更加聚焦“两个维护”,凸显监督首责,持续保持正风肃纪不停步、反腐惩恶不懈怠、严肃问责不松劲,以新担当新作为彰显新面貌新气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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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请你结合实际,谈一谈纪检监察工作怎样与中心工作同频共振,自选角度,自拟题目写一篇文章。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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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题重点】
本题属于机关工作实务类题目,主要考察学员处理纪检监察工作实务的能力。
1.题干主题:围绕题干中反映的问题线索,谈及处置流程和意见。
2.题目类型:机关工作实务类题目
3.题干要求:分值为25分,没有字数要求,按照作答惯例,应控制在500字左右。
【思维分析】
       通过“审题要点”,可预判答题方向为:围绕题干中反映的问题线索,谈及处置流程和意见。        
       结合给定材料,梳理出如下信息点:
       1.线索来源渠道:干部群众举报及其他来源;
       2.主要问题表现:管党治党不力、财务管理混乱、部分干部违法违纪;
       3.已采取的初核手段:谈心谈话。
       通过分析上述给定材料,不难发现,对于问题线索的处置尚在初核阶段,但初核的手段仅采用了谈心谈话。结合纪检监察工作流程,在初核阶段,还可以采取(1)要求查阅、复制与案件有关的文件、资料、账册、单据、会议记录、工作笔记等书面资料;(2)要求有关组织提供与案件有关的文件、资料等书面材料以及其他必要的情况。(3)采取有关办案措施。必要时可以对与案件有关的人员和事项,进行录音、拍照、摄像。对案件所涉及的专门性问题,提请有关的专门机构或人员作出鉴定结论。收集其他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证据。如发现被调查人确犯有严重错误,可根据需要采取必要的组织处理措施。
       此外,在初核完毕后,要撰写初核报告,并对相应结果进行处理。                        
       1.开展线索初核;主要包括:调阅相关材料、函询有关方面、实地走访了解、开展财务审计。
       2.撰写初核报告。
       3.作出相应处理。
【参考答案】
       1.开展线索初核。(1)针对干部群众举报反映的管党治党不力的问题线索,可通过调阅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报告、县纪委驻该局纪检组监督执纪工作报告以及党建工作台账日志等方式,来了解该局党委管党治党的有关情况。同时,对该局主要服务领域和服务对象进行广泛走访调研,了解该局政治生态和工作作风情况。(2)针对财务管理混乱的问题线索,一方面,可调阅该局财务账目明细,对涉及公务接待、大额支出等名目,函询有关单位进行核实,同时对照有关规定评估合规情况;另一方面,抽调财政、审计等专业人员组成工作专班,对该局财务管理制度、财务往来情况进行核查。(3)针对部分干部违法违规的问题线索,调阅《领导干部个人事项申报情况表》,对其本人及家人所持存款、股票、房产、车辆情况进行掌握,并按照规定对疑似问题进行谈话函询。(4)对问题线索的来源进行梳理,核实署名举报人的身份,适时联系举报人深入了解情况,进一步明确问题线索。
       2.撰写初核报告。对上述线索初核情况进行研判,并提出处置意见,形成《初核情况报告》,报有关领导审批。
       3.作出相应处理。(1)对案件线索所反映问题失实的,应向被反映人所在单位党组织说明情况,必要时还应向被反映人说明情况或在一定范围内予以澄清。对蓄意诬告、陷害的,应调查处理或建议有关组织严肃追究。(2)对确有违纪事实,但情节轻微,不需要追究党纪责任的,应建议有关党组织作出恰当处理。(3)对经初核确有违纪事实需要追究党纪责任的,应予以立案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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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