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BCG-13057]黑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劳务管理服务公司(二次)结果公告[DGT]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劳务管理服务公司(二次)
品目
采购单位 黑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行政区域 黑龙江省 公告时间 2022年07月21日 14:07
评审专家名单 訾娜玲,张莹莹,顾海平
总中标金额 ¥11.50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田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 0451-83094836
采购单位 黑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采购单位地址 哈尔滨市香坊区和平路26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82103751
代理机构名称 黑龙江盛之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哈尔滨市南岗区铁景街204号爱达88小区loft6栋14a层1415a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451-83094836

一、项目编号:[230001]szxgc[cs]20220002-1

二、项目名称:劳务管理服务公司(二次)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劳务管理服务公司):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黑龙江省鼎新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和平路76号 57,500.00元
黑龙江国禾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哈尔滨市南岗区上和置地金座1904 57,5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劳务管理服务公司):

服务类(黑龙江省鼎新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1-1 其他服务 劳务管理服务公司 提供劳务派遣服务。按照医院岗 位相关要求提供相应劳务派 遣人员完成医院日常业务工作。 在与我院签订《劳务派遣协议书》后需在十个工作日内负责与派遣员工建立劳动 关系。及时办理劳动合同签订、鉴证、续签、终止和解除等日常管理,承办招工 手续。对符合招聘岗位需求的人员进行招聘,参与整个招聘过程,医院负责考核 ,通过与派遣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协议实行劳务派遣用工后,派遣员工与我院不存 在劳动关系,劳务派遣人员不占用我院员工编制,派遣员工工资不计入我院工资总额。为劳务派遣公司派驻到我院进行日常工作的派遣员工建立用工管理规章制度和优 胜劣汰用工机制,调节和处理派遣员工的劳动争议纠纷和诉讼(仲裁)案件。派 遣员工违反《劳动合同法》第39条、第40条和41条规定的,及时按有关法 律规定予以处理并与其解除劳动合同,依法及时办理解除和离职手续。每月我院按时将派遣员工的工资及保险费用支付给派遣公司,再由派遣公司代为发放;负责建立工资支付和工资台账并对派遣员工的劳动报酬和其他各项费用保 密;为保证我院支付的派遣费用专款专用,我院、派遣公司和开户行签订三方资金保证协议,确保各项派遣费用及时支付到位。及时足额为派遣员工办理各项社会保险费的申报、接续、缴纳和转移。负责派遣员工工资所得税的申报与缴纳。向本院呈报派遣员工当月工资支付明细,社保费缴纳明细,个人所得税缴费明细。及时申报与兑现派遣员工的失业、工伤、生育、死亡、医疗等政策待遇。建立派遣员工的人事档案、管理档案。积极配合我院对派遣员工定期进行岗位考核,为我院提供《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以及国家、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等相关法律 法规咨询,按我院需求对派遣员工进行宣传、教育和培训。定期回访派遣员工,及时了解劳务派遣人员情况,解决用工中提出的各方面问题。及时处理我院提出的其他劳务派遣用工业务。 自合同签订 之日起一年 ,服务期采 取1 + 1 方 式 满足竞争性 磋商文件要 求,所有条 款符合或正偏离。 20.00

服务类(黑龙江国禾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1-1 其他服务 劳务管理服务公司 中标单位为我院提供劳务派遣服务。主要是按照我院岗位相关要求提供相应劳务派遣人员完成我院日常业务工作。 服务基本内容在与我院签订《劳务派遣协议书》后需在十个工作日内负责与派遣员工建立劳动关系。及时办理劳动合同签订、鉴证、续签、终止和解除等日常管理,承办招工手续。对符合招聘岗位需求的人员进行招聘,参与整个招聘过程,医院负责考核,通过与派遣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协议实行劳务派遣用工后,派遣员工与我院不存在劳动关系,劳务派遣人员不占用我院员工编制,派遣员工工资不计入我院工资总额。为劳务派遣公司派驻到我院进行日常工作的派遣员工建立用工管理规章制度和优胜劣汰用工机制,调节和处理派遣员工的劳动争议纠纷和诉讼(仲裁)案件。派-第4页-1遣员工违反《劳动合同法》第39条、第40条和41条规定的,及时按有关法律规定予以处理并与其解除劳动合同,依法及时办理解除和离职手续。每月我院按时将派遣员工的工资及保险费用支付给派遣公司,再由派遣公司代为发放;负责建立工资支付和工资台账并对派遣员工的劳动报酬和其他各项费用保密;为保证我院支付的派遣费用专款专用,我院、派遣公司和开户行签订三方资金保证协议,确保各项派遣费用及时支付到位。及时足额为派遣员工办理各项社会保险费的申报、接续、缴纳和转移。负责派遣员工工资所得税的申报与缴纳。向本院呈报派遣员工当月工资支付明细,社保费缴纳明细,个人所得税缴费明细。及时申报与兑现派遣员工的失业、工伤、生育、死亡、医疗等政策待遇。建立派遣员工的人事档案、管理档案。积极配合我院对派遣员工定期进行岗位考核,为我院提供《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以及国家、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等相关法律法规咨询,按我院需求对派遣员工进行宣传、教育和培训。定期回访派遣员工,及时了解劳务派遣人员情况,解决用工中提出的各方面问题。及时处理我院提出的其他劳务派遣用工业务。违约责任派遣公司未按要求履行约定的服务内容,我院有权拒绝支付劳务派遣服务费用,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追究违约责任;因劳务派遣人员工作失职、故意行为、违法犯罪行为造成我院经济损失的,派遣公司除协助我院对派遣员工进行处理外,还应承担直接经济损失;派遣公司挪用劳务派遣人员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其他福利,除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法律责任外,我院有权中止服务合同并追究违约责任。 服务期采取1+1方式 满足磋商文件的所有要求 27.05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訾娜玲、张莹莹(采购人代表)、顾海平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按《国家发改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 价 格的通知 》(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收取,3000.00元/家
              合同包号 合同包名称 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 收取对象
1 劳务管理服务公司 0.6 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黑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和平路26号

联系方式:821037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黑龙江盛之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铁景街204号爱达88小区loft6栋14a层1415a号

联系方式:0451-8309483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田女士

电话:0451-83094836

黑龙江盛之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07月21日

相关附件:

合同包1:中小企业或残疾人福利单位申明函(黑龙江省鼎新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pdf

合同包1:中小企业或残疾人福利单位申明函(黑龙江国禾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pdf

<a href='https://hljcg.hlj.gov.cn/gpx-bid-file/230001/gpx-bid/confirm/i/2022/7/21/2c908125815f8b8301821f58ead95ed3.pdf?accessCode=a5b09056f3d78d0778128e276f2b8219' target='_blank'>劳务管理服务公司(二次)报价明细附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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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