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BCG-74028]集美学村和厦门大学早期建筑—集美学村南薰楼群建筑本体保护修缮项目结果公告(合同包1)[FW5]
一、项目编号:[350201]gwcg[gk]2023010
二、项目名称:集美学村和厦门大学早期建筑—集美学村南薰楼群建筑本体保护修缮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福建省泉州市古建筑有限公司 | 泉州市丰泽区温陵北路北拓7#207室 | 8,266,000.00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集美学村和厦门大学早期建筑—集美学村南薰楼群建筑本体保护修缮):
服务类(福建省泉州市古建筑有限公司)
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单位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1-1 | 文物和文化保护服务 | 集美学村和厦门大学早期建筑—集美学村南薰楼群建筑本体保护修缮 | 南熏楼群延平楼、南熏楼、黎明楼和道南楼文物本体地面(室外廊步、散水、平台)、墙体(外墙外檐)、屋面、装修(外檐)及油饰(外檐)进行修缮,对本体建筑局部进行加固维修处理。 | 应满足设计图纸及《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文物保护工程竣工验收管理暂行办法》(文物保函〔2016〕343号)合格标准,并符合《福建省文物保护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福建省文物保护单位保护工程竣工验收管理规定》及现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合格标准的规定,且通过文物行政主管部门验收。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40日 | 项 | 应满足设计图纸及《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文物保护工程竣工验收管理暂行办法》(文物保函〔2016〕343号)合格标准,并符合《福建省文物保护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福建省文物保护单位保护工程竣工验收管理规定》及现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合格标准的规定,且通过文物行政主管部门验收。 | 8,266,000.00 |
五、评审专家名单:
采购人代表: | 周呈韬、翁长林 |
评审专家: | 洪文红、翁惠媛、刘辉生、蔡朝阳、蔡日聪 |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1、收费标准:以单个采购包的中标总金额为准,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取,具体按以下标准计取:(0,100万元],1.50%;(100万元,500万元],0.80%;(500万元,1000万元],0.45%。
2、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以转账、电汇、现金存款等付款方式一次性缴清。?
3、符合中小企业政策规定且资料提供完整的企业,中标后可享受服务费下浮10%的优惠。
4、收款人全称:厦门市公物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非矿支行;帐号:40343001040010641。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集美学村和厦门大学早期建筑—集美学村南薰楼群建筑本体保护修缮:55527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单位信息
名称:福建省厦门集美中学
地址:厦门市集美区集美街道鳌园路19号
联系方式:0592-6175921
2.采购机构信息
名称:厦门市公物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址: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81号21层
联系方式:0592-2279328、223302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钰澄、叶涵殷
电话:0592-2215671、2279328
厦门市公物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
2023年08月05日
相关附件: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