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FJ01-2008《人民防空工程防护设备选用图集》下载
各军区人民防空办公室,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防空办公室,中央直属机关、中央国 家机关人民防空办公室:
为配合《人民防空工程设计规范》GB50225-2005、《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
GB50038-2005的执行,由总参工程兵第四设计研究院主编的《人民防空工程防护设备选 用图集》已经审查通过,为国家行业标准,现予批准颁发,编号为RFJ01-2008,自即日 起施行。
2005年3月15日颁发的《人防工程防护设备图集》RFJ01-2005中涉及原5、6级防护设备部分的内容同时废止。
《人民防空工程防护设备选用图集》由国家人民防空办公室管理,总参工程兵第四设 计研究院负责解释并印刷出版发行。
国家人民防空办公室
2008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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