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28627-2023《抹灰石膏》
正文
GB/T 28627—2023
前 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代替GB/T28627—2012《抹灰石膏》,与GB/T 28627—2012相比,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a) 更改了术语“抹灰石膏”的定义(见3.1,2012版的3.1);
b) 删除了术语“面层抹灰石膏”(见2012年版的3.2);
c) “轻质底层抹灰石膏”更改为“轻质抹灰石膏”(见3.2,2012年版的3.4);
d) “底层抹灰石膏”更改为“重质抹灰石膏”(见3.3,2012年版的3.3);
e) 删除了术语“保温层抹灰石膏”(见2012年版的3.5);
f) 更改了分类和标记(见第4章,2012年版的第4章);
g) 更改了一般要求(见5,2012年版的第5章);
h) 删除了细度的技术要求(见2012年版的6.1);
i) 更改了保水率技术要求(见第6章,2012年版的6.3);
j) 增加了硫酸钙含量、pH、放射性核素限量指标(见第6章);
k) 删除了面层抹灰石膏、保温层抹灰石膏强度技术要求(见2012年版的6.4);
l) 删除了保温层抹灰石膏体积密度技术要求(见2012年版的6.5);
m)删除了导热系数技术要求(见2012年版的6.6);
n) 保水率测定装置更改为保水率测定仪(见7.1.9,2012年版的7.1.10);o) 删除了细度试验方法(见2012年版的7.4.1);p) 更改了保水率试验方法(见7.5,2012年版的7.4.3);
q) 更改了拉伸粘结强度试验方法(见7.7.3,2012年版的7.4.4.3);r) 删除了导热系数试验方法(见2012年版的7.4.6);
s) 增加了硫酸钙含量、pH、放射性核素限量试验方法(见7.8、7.9、7.10);t) 增加了硫酸钙含量的测定——干燥差值法(见附录A)。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提出。
本文件由全国轻质与装饰装修建筑材料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195)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河南建筑材料研究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圣戈班科技材料(长兴)有限公司、江苏尼高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市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武汉理工大学、贵州磷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江苏一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建筑材料工业技术情报研究所、湖北新洋丰新型建材科技有限公司、南通绿洲节能环保产品有限公司、贵州西奥建筑节能科技有限公司、河南洁源新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湖北力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河南强耐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可耐福新型建筑材料(芜湖)有限公司、倍福德新型建材(江苏)有限公司、河南永泰石膏有限公司、安徽合信大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重庆钰居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陕西一颗星新材料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中国新型建材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上海漕源建材贸易有限公司、河南赛利特建筑材料有限公司、杰森石膏板(嘉兴)有限公司、泰山石膏有限公司、立邦涂料(中国)有限公司、美巢集团股份公司、广州尹诺科技有限公司、上海鼎稳实业有限公司、贵州中能高新材料有限公司、常州立澄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凯诺(青岛)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安徽省恒泰新材料有限公司、嘉兴来宝得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广东龙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亿
东阳建材有限公司、江苏省苏安能节能建材科技有限公司、河南万美新型建材有限公司、贵州膏泽恒筑建材有限公司、四川蓝鼎新材料有限公司、浙江长湖科技有限公司、中铁上海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云南云天化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大汉鼎鑫节能科技有限公司、湖北三迪环保新材有限公司、郑州三迪建筑科技有限公司、深圳青青源科技有限公司、优时吉博罗管理服务(上海)有限公司、浙江古思建筑科技有限公司、湖北兴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上海恪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华砂砂浆有限责任公司、武汉弘皓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山东天盛纤维素股份有限公司、贵州诚利新型建材有限公司、贵州天辰三江建材有限公司、河南聚源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河南锦亿建材有限公司、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湖北远固新型建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建联德雅环保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江苏荣顺园科技有限公司、深圳普拉德环保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达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兰湖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浙江杰楠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四川华一众创新材料有限公司、宁夏科竣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威县星华创新材料有限公司、壁贝建材河北有限公司、德高(广州)建材有限公司、四川美天建材有限公司、福建卡乐丽新型建材科技有限公司、杭州益森实业有限公司、永千建筑科技工程(上海)有限公司、东莞市万科建筑技术研究有限公司、安徽拓远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河南省锅炉压力容器安全检测研究院、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唐山凯捷脱硫石膏制品有限公司、上海荣计达仪器科技有限公司、江河工程检验检测有限公司、三峡公共检验检测中心。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郑建国、叶蓓红、杨新亚、柳建峰、钱耀丽、张威、刘永川、王伟锋、唐绍林、杨再银、孙华琦、杨正波、侯羽、顿磊、张朝辉、徐雷鸣、王良杰、黄兴忠、孙塘群、张开封、朱中彩、赵松海、杨景龙、唐乃成、刘振发、徐飞、李玉春、张春光、辛晓斌、马炎、肖群芳、徐容、秦华祥、孙云涛、刘玉林、蔡云香、李谦、唐静波、任绪连、李永鑫、敖耀珍、沈安柱、孔凡奇、肖雪军、孙艰、薛绍秀、李祥飞、张津践、李英丁、李会全、赵坛祥、郭平河、肖烈、李自树、袁为国、黎锋、张晖、张莹泽、王洪亮、赵建纲、封祁宁、管红卫、高玲、华学严、张兴平、谢日清、王培、徐新明、赵守佳、李振钦、范鸿钧、李红岩、张旗兵、彭媛、黎卓鹏、刘金娥、徐志松、陈伟杰、武洪文、欧阳兵、董峰亮、秦玉焕、林枝成、沈逸、程华、孙光磊、沈杰、王能超、田玉军、殷会玲、张焕焕、江洪、王秀锋、俞峰、李彦彪、张津、廖玉春、吴红英、冯一帆、高恒、陈伯灿、胡祥松。
本文件于2012年首次发布,本次为第一次修订。